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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關于明確2020年5月納稅申報期限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 2020-04-30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2020年5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稅總函〔2020〕73號)要求,為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業(yè)復工復產,便利納稅人統(tǒng)籌辦理納稅申報事項,現(xiàn)將調整我省2020年5月納稅申報期限情況明確如下: 一、統(tǒng)籌考慮疫情影響和“五一”假期安排,對于按月申報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5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5月22日。 二、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受疫情影響,在2020年5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內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可以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 2020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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