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關于調整2019年5月份納稅(費)申報期限的通知
尊敬的納稅人: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九條、《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調整2019年勞動節(jié)假期安排的通知》(國辦發(fā)明電〔2019〕3號)規(guī)定,現(xiàn)將2019年5月份申報納稅(費)期限順延至2019年5月21日。
特此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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