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 天津市公安局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海關 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關于嚴厲打擊騙取增值稅留抵退稅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
為應對當前經(jīng)濟下行壓力,提振市場主體信心,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實施了大規(guī)模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自4月1日政策實施以來,我市稅務、財政、人行等各級部門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推動政策加速落地,納稅人享受到了政策紅利。但是也有一些不法分子騙取或違規(guī)取得留抵退稅,危害了國家財政和稅收安全。為落實稅務總局等六部門聯(lián)合打擊騙取增值稅留抵退稅工作推進會議精神,確保最大限度發(fā)揮留抵退稅政策紅利正效應,為天津經(jīng)濟高質(zhì)量發(fā)展營造公平公正的營商環(huán)境,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人民檢察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海關、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決定在全市范圍內(nèi)對騙取留抵退稅違法犯罪行為實施嚴厲打擊,現(xiàn)將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聚焦虛增進項、隱瞞收入、虛假申報和其他欺騙手段騙取留抵退稅違法犯罪行為,持續(xù)加大聯(lián)合打擊力度,做到快速發(fā)現(xiàn)、快速應對、露頭就打。對個別非主觀故意違規(guī)取得留抵退稅的企業(yè),約談提醒,促其整改;對惡意造假騙取留抵退稅的企業(yè),依法從嚴從重處理,按規(guī)定將其納稅信用直接降為D級,采取限制發(fā)票領用、提高檢查頻次等措施,同時依法對其近3年各項稅收繳納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并延伸檢查其上下游企業(yè)。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稅務部門將對騙取留抵退稅等涉稅違法行為的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
二、凡是實施騙取留抵退稅的違法犯罪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自本通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對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違法犯罪行為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情節(jié)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罪行,與司法機關已掌握的或者判決確定的罪行屬不同種罪的,以自首論。在此規(guī)定期限內(nèi)拒不投案自首,繼續(xù)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將依法從嚴懲處。對于為騙取留抵退稅違法犯罪行為提供幫助的涉稅中介將依法嚴厲打擊。對于為騙取留抵退稅違法犯罪充當保護傘或者直接參與違法犯罪的國家公職人員,將堅決依法依紀查處。
三、歡迎廣大群眾積極舉報騙取留抵退稅違法犯罪線索,根據(jù)實名舉報線索已查實并結案的稅收違法犯罪案件,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獎勵。受理舉報部門將依法對相關信息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安全。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 天津市公安局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海關
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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