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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關于《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 江西省財政廳關于公布江西省部分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標準的公告》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部分行業(yè)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通知》(財稅〔2012〕38號)和《江西省國家稅務局 江西省財政廳關于擴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yè)的公告》(江西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6年第12號,江西省國家稅務局 江西省財政廳公告2018年第6號第一次修改,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1號第二次修改)規(guī)定,經(jīng)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現(xiàn)將我省以購進農產品為原料生產加工牛皮革、米糠油、香料的納稅人,采用投入產出法計算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時適用的全省統(tǒng)一農產品單耗數(shù)量予以公告,具體見附件《江西省部分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標準》。 為進一步提高公眾參與度,廣泛凝聚社會共識,增強公開性和透明度,現(xiàn)將《江西省部分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標準》公布,征求社會各界意見。 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0年5月8日至5月15日期間將意見和建議通過以下途徑反饋: 1.信函方式郵寄至:南昌市紅谷南大道456號江西省稅務局貨物和勞務稅處(郵編330038),并請在信封上注明“江西省部分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標準事項征求意見”字樣。 2.電話:0791-86650536(兼?zhèn)髡妫?/p> 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 江西省財政廳 2020年5月8日
備注:同一類香料產品按有效含量進行區(qū)分,其單耗數(shù)量也按照農產品原料中的有效含量進行計算。有效含量是指香料生產企業(yè)運用色譜檢測設備對收購的香料粗油和銷售的香料產品所含的可提取有效成分含量進行檢測時,設備生成的檢測數(shù)據(jù)結果。香料產品單耗數(shù)量=投入的香料粗油重量×粗油有效含量比例÷生產的香料產品重量。 征集開始日期:2020-5-8結束日期:202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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