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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涉企收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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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收費單位 |
收費項目 |
收費內容 |
收費對象 |
收費標準(元) |
收費依據(j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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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
可再生能源發(fā)展基金 |
可再生能源發(fā)展基金包括國家財政公共預算安排的專項資金和依法向電力用戶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等?稍偕茉措妰r附加在除西藏自治區(qū)以外的全國范圍內,對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扣除農業(yè)生產用電(含農業(yè)排灌用電)后的銷售電量征收。 |
電力企業(yè)和企業(yè)自備電廠 |
居民用電標準均為0.1分/千瓦
非居民用電標準1.9分/千瓦時 |
財政部、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fā)《可再生能源發(fā)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綜[2011]11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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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
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
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是國家為扶持大中型水庫農村移民解決生產生活問題而設立的政府性基金。對省級電網企業(yè)在本。▍^(qū)、市)區(qū)域內扣除農業(yè)生產用電后的全部銷售電量加價征收。 |
電力企業(yè)和企業(yè)自備電廠 |
0.26分/千瓦時(河北)
0.62分/千瓦時(北京) |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綜〔2006〕2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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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
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 |
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是國家為支持南水北調工程建設、解決三峽工程后續(xù)問題以及加強中西部地區(qū)重大水利工程建設而設立的政府性基金。重大水利基金在除西藏自治區(qū)以外的全國范圍內籌集,按照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扣除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農業(yè)排灌用電后的全部銷售電量和規(guī)定征收標準計征。 |
電力企業(yè)和企業(yè)自備電廠 |
0.39分/千瓦時 |
財政部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 水利部關于印發(fā)《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綜〔2009〕9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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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
殘疾人就業(yè)保障金 |
殘保金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guī)定安排殘疾人就業(yè)的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繳納的資金 |
未按規(guī)定安排殘疾人就業(yè)的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民辦非企業(yè)單位 |
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少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shù)1.7%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yè),達不到上述規(guī)定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關于印發(fā)《殘疾人就業(yè)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2015〕72號);北京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北京市殘疾人聯(lián)合會關于印發(fā)《北京市殘疾人就業(yè)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京財稅〔2018〕127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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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 |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是國家為促進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而設立的政府性基金 |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電器電子產品的生產者,為基金繳納義務人 |
陰極射線管(黑白、彩色)電視機、液晶電視機、等離子電視機、背投電視機、其他用于接收信號并還原出圖像及伴音的終端設備13元/臺、冷藏冷凍箱(柜)、冷藏箱(柜)、冷凍箱(柜)、其他具有制冷系統(tǒng)、消耗能量以獲取冷量的隔熱箱體12元/臺、波輪式洗衣機、滾筒式洗衣機、攪拌式洗衣機、脫水機、其他依靠機械作用洗滌衣物(含兼有干衣功能)的器具、整體式空調(窗機、穿墻機等)、分體式空調(分體壁掛、分體柜機等)、一拖多空調器、其他制冷量在14000W及以下的房間空氣調節(jié)器具7元/臺、臺式微型計算機的顯示器、主機、顯示器一體形式的臺式微型計算機、便攜式微型計算機(含平板電腦、掌上電腦)、其他信息事務處理實體10元/臺 |
財政部 環(huán)境保護部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綜〔2012〕3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征收管理規(guī)定》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4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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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
彩票公益金、彩票業(yè)務費 |
從彩票發(fā)行收入中按規(guī)定比例提取的,專項用于社會福利、體育等社會公益事業(yè)的資金 |
北京市福利彩票發(fā)行中心、
北京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 |
見《北京市彩票公益金、業(yè)務費提取比例表》 |
《彩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54號),《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國家體育總局令第6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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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
工會經費 |
我市稅務機關對除中央所屬單位及實行財政劃撥工會經費單位以外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組織代收工會經費。 |
除中央所屬單位及實行財政劃撥工會經費單位以外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組織 |
全部職工上月工資總額的2%。 |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1992年4月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根據(jù)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修正,主席令第五十七號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辦法》(2015年11月27日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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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
免稅商品特許經營費收入 |
凡經營免稅商品的企業(yè),按經營免稅商品業(yè)務年銷售收入的1%,向國家上繳特許經營費。 |
經營免稅商品的企業(yè) |
按經營免稅商品業(yè)務年銷售收入的1%,向國家上繳特許經營費。 |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免稅商品特許經營費繳納辦法》的通知(財企〔2004〕241號)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免稅商品特許經營費繳納辦法》的補充通知(財企〔2006〕7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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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
油價調控風險準備金收入 |
當國際市場原油價格低于40美元調控下限時,成品油價格未調金額全部納入風險準備金 |
繳納義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汽、柴油的成品油生產經營企業(yè)。當國際市場原油價格低于國家規(guī)定的成品油價格調控下限時,繳納義務人應按照汽油、柴油的銷售數(shù)量和規(guī)定的征收標準繳納風險準備金。其中,汽油、柴油銷售數(shù)量是指繳納義務人于相鄰兩個調價窗口期之間實際銷售數(shù)量;風險準備金征收標準按照成品油價格未調金額確定。 |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根據(jù)國際原油價格變動情況,按照現(xiàn)行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計算核定,于每季度前10個工作日內,將上季度每次調價窗口期的征收標準,書面告知征收機關。 |
財政部關于做好2016年油價調控風險準備金收繳工作的通知
(財稅〔2016〕142號)
財政部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印發(fā)《油價調控風險準備金征收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稅〔2016〕13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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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
教育費附加 |
凡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除按照《國務院關于籌措農村學校辦學經費的通知》(國發(fā)〔1984〕174號文)的規(guī)定,繳納農村教育事業(yè)費附加的單位外,都應繳納教育費附加。 |
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 |
以各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的稅額為計征依據(jù),教育費附加率為3%。 |
《國務院關于發(fā)布征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國發(fā)〔1986〕50號)、
《國務院關于修改征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guī)定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4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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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
地方教育附加 |
凡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除仍按國家規(guī)定繳納教育費附加外,應當繳納地方教育附加。 |
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 |
以各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的稅額為計征依據(jù),地方教育附加率為2%。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五十七條、
《財政部關于統(tǒng)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綜〔2010〕98號)、
《財政部關于同意北京市開征地方教育附加的復函》(財綜函〔2011〕57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北京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京政發(fā)〔2011〕7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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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
文化事業(yè)建設費 |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廣告服務的廣告媒介單位和戶外廣告經營單位、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娛樂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應按照規(guī)定繳納文化事業(yè)建設費。 |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廣告服務的廣告媒介單位和戶外廣告經營單位、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娛樂服務的單位和個人 |
按照提供廣告服務、娛樂服務取得的計費銷售額和3%的費率計算應繳費額。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yè)建設費政策及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25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yè)建設費政策及征收管理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6〕6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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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
外商投資企業(yè)土地使用費 |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中外合作經營企業(yè)和外商獨資企業(yè)(統(tǒng)稱外商投資企業(yè))通過繳納土地使用費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應按照相關合同等約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
通過繳納土地使用費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中外合作經營企業(yè)和外商獨資企業(yè) |
應按照相關合同等約定繳費。具體是以外商投資企業(yè)的用地面積為計費依據(jù),按照土地等級和土地類別確定適用的費額標準,我市現(xiàn)行收費標準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市國土房管局等部門關于重新制定北京市外商投資企業(yè)土地使用費標準意見的通知》(京政辦發(fā)〔2001〕74號)執(zhí)行,分為七大類十個等級,最高的每年每平方米150元,最低的每年每平方米1元。 |
《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 商務部關于進一步明確外商投資企業(yè)場地使用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號)、
《北京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北京市規(guī)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北京市外商投資企業(yè)土地使用費征收管理的通知》(京財資產〔2019〕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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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
無線電頻率占用費 |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置、使用無線電臺及研制、生產、銷售、進口無線電設備的單位和個人須繳納無線電頻率占用費。 |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置、使用無線電臺及研制、生產、銷售、進口無線電設備的單位和個人 |
見附件:無線電臺(站)頻率占用費年度收費標準表 |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199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令第128號;201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令第67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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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
國家電影事業(yè)發(fā)展專項資金 |
為促進電影事業(yè)發(fā)展,從經營性電影放映單位電影票房收入中按比例提取的專項資金。 |
辦理工商注冊登記的經營性電影放映單位 |
電影票房收入的5%,電影專項資金按照4:6比例分別繳入中央和省級國庫 |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財政部中宣部 關于進一步支持文化事業(yè)發(fā)展若干經濟政策的通知》(國辦發(fā)〔2006〕4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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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 |
按有關規(guī)定應當同步配套建設防空地下室,但確因條件限制不能同步配套建設的民用建筑項目,建設單位提出易地建設申請,經有批準權限的人防主管部門批準后,按應建設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積和規(guī)定的易地建設費標準繳納的建設費用。 |
經人防主管部門批準易地建設防空地下室的項目的建設單位 |
<北京市物價局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制定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標準的函>京價(房)字[2001] 422號
北京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收費標準為每建筑平方米1640元。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8號)
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建設部印發(fā)《關于規(guī)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收費的規(guī)定的通知》(計價格〔2000〕47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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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
世界文化遺產門票收入 |
世界文化遺產門票收入(頤和園、天壇公園)是由北京市頤和園管理處、北京市天壇公園管理處向零星繳費人收繳并匯總繳納的公園門票收入 |
頤和園、天壇公園 |
世界文化遺產門票收入具體為:
頤和園門票旺季30元
頤和園門票旺季半價15元
頤和園聯(lián)票旺季24元
頤和園聯(lián)票旺季半價12元
頤和園門票淡季20元
頤和園門票淡季半價10元
頤和園聯(lián)票淡季15元
頤和園聯(lián)票淡季半價7.5元
天壇門票旺季15元
天壇門票旺季半價7.5元
天壇聯(lián)票旺季14.6元
天壇聯(lián)票旺季半價7.3元
天壇門票淡季10元
天壇門票淡季半價5元
天壇聯(lián)票淡季9.3元
天壇聯(lián)票淡季半價4.7元 |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確認世界文化遺產公園門票收入納入市級非稅收入收繳系統(tǒng)管理的通知》(京財庫[2017]264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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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
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 |
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的建設項目,除實行有償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且地價款中含基礎設施配套費的項目之外,建設單位應按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繳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 |
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的建設項目,除實行有償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且地價款中含有基礎設施配套費的項目之外的其他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 |
《北京市發(fā)展計劃委員會關于印發(fā)<北京市征收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暫行辦法>的通知》(京計投資字〔2002〕1792號)
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的征收基數(shù),以批準的年度投資計劃的建筑面積(包括地下建筑面積)為準。城六區(qū)內的建設項目,除符合減免政策外,住宅每平方米160元,非住宅每平方米200元。遠郊區(qū)征收標準由各區(qū)人民政府提出,并報市財政局審批,但不得高于城近郊區(qū)和優(yōu)惠政策的征收標準。
按照1792號文第四條規(guī)定的城近郊區(qū)內建設項目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住宅按每建筑平方米60元征收,非住宅按每建筑平方米100元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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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發(fā)展計劃委員會關于印發(fā)《北京市征收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暫行辦法》的通知(京計投資字〔2002〕l792號),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關于地方稅務部門代收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的通知(京財綜〔2018〕56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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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
戶外廣告招標及拍賣收入 |
繳費人與城管委簽訂合同。需繳納的戶外廣告設施招標及拍賣收入 |
簽訂戶外廣告設施招標及拍賣收入合同的繳費人 |
《北京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2004年第151號令公布 根據(jù)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號令修改)。 |
《北京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2004年第151號令公布 根據(jù)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號令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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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
成人高考招生經費 |
由北京市教育考試院向在京招生院校收取的招生經費,每人50元 |
在京招生院校 |
.《北京市物價局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調整成人招生、
自學考試等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函 》 (京價(收)字〔2000〕94號)
第四條:市教育考試院向學校收取的成人高考招生經費
由每人40元調整為50元。 |
北京市物價局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調整成人招生、自學考試等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價(收)字[2000]94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