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稅地稅合并后企業(yè)都交哪些稅收?
在2018年3月13日,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根據(jù)方案,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并,具體承擔所轄區(qū)域內(nèi)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因此國稅地稅合并只是部門間的合并,并不會牽扯到稅種的變化。
國稅地稅合并是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并,具體承擔所轄區(qū)域內(nèi)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稅種會變,合并后的稅務局將由國稅總局進行管理。
1、2018年3月13日公布的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議案建議。
2、目前國家在稅收政策調(diào)整、內(nèi)部稅收軟件設計、機構設置上在逐步進行改革。
3、最終的目標是達到全國形式上的統(tǒng)一。
4、但是因為國稅和地稅分屬中央和地方進行管理,多年的分家導致了大量問題,這些都需要時間去解決。
5、合并后,可以整合稅收資源、有效緩解現(xiàn)在稅務機構人員老化嚴重的情況,提高稅收效率、減少建設投入、降低稅收成本。
6、這個時間將會比較漫長,但應該會在未來10至15年內(nèi)實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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