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公司需要獨立的進行納稅申報嗎?
分公司不一定需要單獨報稅.分公司不是獨立的法人,其資金、業(yè)務等受總公司管理和控制.但如果分公司獨立核算的,則可以單獨報稅.如果不是獨立核算的,則由總公司報稅.公司的下屬分支機構繳納所得都有兩種形式:一是獨立申報納稅;一是合并到總公司匯總納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yè)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tǒng)稱企業(yè))為企業(yè)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guī)定繳納企業(yè)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yè)、合伙企業(yè)不適用本法.
第二條 企業(yè)分為居民企業(yè)和非居民企業(yè).本法所稱居民企業(yè),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qū))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yè).本法所稱非居民企業(yè),是指依照外國(地區(qū))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yè).
第十四條 企業(yè)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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