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輛購置稅稅收優(yōu)惠?
(一)車輛購置稅減免稅規(guī)定
1.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外交人員自用車輛免稅;
2.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軍隊武器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免稅;
3.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免稅;
4.自2004年10月1日起,對農用三輪運輸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5.國務院規(guī)定予以免稅或者減稅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規(guī)定免稅或減稅。
(1)防汛部門和森林消防部門用于指揮、檢查、調度、報汛(警)、聯(lián)絡的設有固定裝置的指定型號的車輛。
(2)回國服務的留學人員用現匯購買1輛自用國產小汽車。
(3)長期來華定居專家進口1輛自用小汽車。
(二)車輛購置稅的退稅
已納車輛購置稅,在辦理車輛登記手續(xù)前需退稅的,可申請退稅。
以上就是小編針對【車輛購置稅稅收優(yōu)惠】這個問題進行的解答,希望對您幫助,如果想了解學習更多會計實操、稅收實務問題,可以關注“中國會計網”公眾號,進入會計實務交流群,免費答疑。
©2001-2025 中國會計網(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運營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