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計抵減1月份沒有稅務備案2月份還可以備案嗎?
在年度首次確認時,需要提交一份《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不需要辦理備案手續(xù).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4號)規(guī)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生產(chǎn)、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在年度首次確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時,通過電子稅務局(或前往辦稅服務廳)提交《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當年度內(nèi)即可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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