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匯總納稅的分支機構發(fā)生一般業(yè)務如何填寫申報表?
答:(1)銷售額的填寫:需要填寫《附列資料(一)》第13a欄“預征率 %”適用于所有實行匯總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分支機構試點納稅人;第13b、13c欄“預征率 %”適用于部分實行匯總計算繳納增值稅的鐵路運輸試點納稅人。注意:第13a欄對應的14列按實際分配的稅額或按預征率計算的稅額填寫即可,不要按表中公式填報。還需要填寫主表第5欄、第21欄。
(2)進項稅額的填寫:分支機構認證(或通過發(fā)票查詢平臺勾選認證)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進項稅額需要填寫在《附列資料(二)》第1欄“認證相符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中,同時填寫第17欄“ 簡易計稅方法征稅項目用”中做進項稅額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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