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項名稱:
注銷扣繳稅款登記
二、業(yè)務描述:
未辦理信息報告的扣繳義務人發(fā)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扣繳義務的,或者已辦理信息報告的扣繳義務人未發(fā)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未依法終止納稅義務,僅依法終止扣繳義務的,應當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注銷扣繳稅款登記。
三、設定依據: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7號公布,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6號、第44號、第48號修改)
四、辦理材料:
1.《注銷扣繳稅款登記申請表》2份
2.經辦人身份證件原件1份(查驗后退回)
有以下情形的,還應提供相應材料:
1.稅務機關單獨發(fā)放扣繳稅款登記證的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登記證原件1份
2.適用“一照一碼”“兩證整合”登記模式的納稅人僅依法終止扣繳義務:加載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原件1份(查驗后退回)
五、辦理地點: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電子稅務局辦理,具體地點和網址可從。ㄗ灾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網站“納稅服務”欄目查詢。
六、辦理機構:
主管稅務機關
七、收費標準:
不收費
八、辦理時間:
由省級稅務機關依據相關文件確定。
九、聯(lián)系電話:
主管稅務機關對外公開的聯(lián)系電話,可從。ㄗ灾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網站“納稅服務”欄目查詢。
十、辦理流程:
十一、納稅人注意事項:
1.扣繳義務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文書表單可在。ㄗ灾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網站“下載中心”欄目查詢下載或到辦稅服務廳領取。
3.扣繳義務人使用符合電子簽名
法規(guī)定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經過實名信息驗證的辦稅人員,不再提供登記證件、身份證件復印件等資料。
5.已辦理信息報告的扣繳義務人發(fā)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申報辦理稅務注銷時,不需單獨提出申請,稅務機關在辦理稅務注銷的同時,注銷扣繳稅款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