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項名稱:
航空運輸企業(yè)年度清算申報
二、業(yè)務描述:
航空運輸企業(yè)總機構在年度終了后25個工作日內,計算分支機構發(fā)生《應稅服務范圍注釋》所列業(yè)務年度清算的應納稅額,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___年度航空運輸企業(yè)年度清算表》,辦理航空運輸企業(yè)年度清算申報業(yè)務。
三、設定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
四、辦理材料:
1.《___年度航空運輸企業(yè)年度清算表》2份
五、辦理地點: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電子稅務局辦理,具體地點和網址可從。ㄗ灾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網站“納稅服務”欄目查詢。
六、辦理機構:
主管稅務機關
七、收費標準:
不收費
八、辦理時間:
即時辦結
九、聯(lián)系電話:
主管稅務機關對外公開的聯(lián)系電話,可從。ㄗ灾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網站“納稅服務”欄目查詢。
十、辦理流程:
十一、納稅人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文書表單可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網站“下載中心”欄目查詢下載或到辦稅服務廳領取。
3.稅務機關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務。納稅人在資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稅務機關跑一次。
4.納稅人使用符合電子簽名
法規(guī)定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納稅人提供的各項資料為復印件的,均須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簽章。
6.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將影響納稅信用評價結果,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有關規(guī)定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納稅期限遇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滿的次日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內有連續(xù)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數(shù)順延。
8.總機構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申報,并于年度終了后40個工作日內將《___年度航空運輸企業(yè)年度清算表》逐級報送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根據(jù)分支機構年度清算的應納稅額情況,通知分支機構所在地的省稅務機關,在一定時期內暫停分支機構預繳
增值稅或在分支機構預繳增值稅時補繳入庫。
9.分支機構年度清算的應納稅額小于分支機構已預繳稅額,且差額較大的,由國家稅務總局通知分支機構所在地的省稅務機關,在一定時期內暫停分支機構預繳增值稅;分支機構年度清算的應納稅額大于分支機構已預繳稅額,差額部分由國家稅務總局通知分支機構所在地的省稅務機關,在分支機構預繳增值稅時一并補繳入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