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釋疑·個人所得稅
中獎——繳
某市民問:我參加抽獎活動中了一輛汽車的1年使用權,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jù)《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00號)第八條的規(guī)定,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
因此,個人取得的抽獎所得應按照“偶然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江玲)
掛靠證書使用費——繳
某市民問:我在一家公司任職并將自己的注冊造價師證掛靠在這家公司,該公司每個月支付其證書的使用費,這筆使用費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還是“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代扣代繳個稅?
答:根據(jù)《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00號)第八條的規(guī)定,稅法第二條所說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六)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因此,根據(jù)特許權使用費的征收范圍,公司支付給個人的證書使用費應按照“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彭蓓蓓)
社保支付的一次性補助金——免
某企業(yè)會計問:社保部門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支付給我們公司,公司再支付給個人。請問,這部分補助金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jù)《財經(jīng)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工傷職工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40號)的規(guī)定,1、對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規(guī)定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免征個人所得稅;2、本通知第一條所稱的工傷保險待遇,包括工傷職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取得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工傷醫(yī)療待遇、住院伙食補助費、外地就醫(yī)交通食宿費、工傷康復費用、輔助器具費用、生活護理費等,以及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取得的喪葬補助金、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
因此,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支付給個人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如符合上述規(guī)定的,免征個人所得稅。(陳瀟瀟 茅鐘馳)
生育津貼——免
某企業(yè)會計問:我單位按照國家政策支付給生育女員工的津貼是否納稅?
答: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育津貼和生育醫(yī)療費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8號)文件的規(guī)定,生育婦女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制定的生育保險辦法,取得的生育津貼、生育醫(yī)療費或其他屬于生育保險性質的津貼、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因此,你單位支付給個人的生育津貼符合上述政策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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