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總公司借款給子公司,與子公司簽訂的借款合同,是否要貼花?
答: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借款合同”是指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機構(gòu)與借款人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包括銀行同業(yè)拆借合同)。因此,該借款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微信公眾號
薩恩課堂
咨詢電話:400-888-
在線客服:點擊咨詢
©2001-2025 中國會計網(wǎng)(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運營支持:
實名網(wǎng)站認證 京公網(wǎng)安備11010502037473號 京ICP備1201396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