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正是車主扎堆年審和繳納車船稅的時間。卻在要辦理的時候被提醒,現(xiàn)在的車船稅和交強險必須一起購買,不得分開繳納(2015年6月16日起施行的《廣東省機動車車船稅代收代繳管理辦法》)。
可是有些車主會產(chǎn)生一些問題,例如:現(xiàn)在兩者捆綁了,到哪里買?我的車船稅早交了,可交強險就快到期了,我不想重復購買?我上半年已經(jīng)買過交強險了,明年才到期,那要怎么交車船稅?
產(chǎn)生這些問題的原因是,交強險和車船稅雖然可以同時交,但是期限不同。車船稅是每年12月31號為截止日期,而交強險則從交納保險那一天開始算起,保期一年。
假如你是今年5月初買的車,那么你只要交8個月的車船稅,但交強險是投保一年到下一年5月份。
所以針對這些問題,已經(jīng)幫你一一找到解決方法:
1、2015年已購車船稅,交強險快到期的
解決方式:車主自行到保險公司營業(yè)服務廳,憑車船稅購買憑證單獨購買交強險;
提醒:交強險最好提前十天或一個月購買,千萬別等到期了再買。否則中間如果出現(xiàn)問題,出不了單,就可能造成脫保。冒險“裸奔”上路,被交警抓到不僅會被扣車,還將以兩倍保險費罰款。
2、2015年已投保交強險,但未購買車船稅的
保險公司無法補收車船稅,只能由車主自行前去地方稅務局前臺補交。提醒:當年的車船稅必須在12月31日前繳納,逾期未繳需要交滯納金。
3、車船稅與交強險都未繳
二者可同時購買,F(xiàn)在各大財險公司官方網(wǎng)站均已上線網(wǎng)上直通購買“交強險+車船稅”功能,方便車主。
4、以前年度未繳稅:
查驗到客戶以前年度未繳納車船稅,還應代收以前年度未繳稅款及滯納金,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例如1.6升排量家用車,應交稅180元,過期3個月,則要加納的滯納金為180元*5‰*91天=8.19元。
5、拒繳:
在規(guī)定實施后,投保人沒有立即足額繳納車船稅的,保險公司不得將保單、保險標志和保費發(fā)票等票據(jù)交給投保人,直至投保人足額繳納車船稅,或提供車輛登記地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憑證或減免稅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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