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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關于上海市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電子版]查詢的提示 2019年6月1日起,納稅人在全國范圍內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業(yè)務時,稅務機關不再打印和發(fā)放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納稅人確有查詢、下載、打印《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電子版)》需求的,可通過以下渠道獲取: 1.納稅人可向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的稅務機關提出為其打印《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電子版)》; 2.納稅人進入上海市稅務局網站,實名登錄電子稅務局(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進行網上查驗。 具體路徑如下:電子稅務局首頁>我要查詢>證明信息查詢,在證明種類下拉框選擇“車購稅完稅證明”,輸入車輛的車架號,點擊查詢即可。 3.納稅人手機登陸上海稅務微信,在右下角“便民辦稅”欄中,選擇“電子稅務局”,實名登陸后,進行網上查驗。 具體路徑如下:電子稅務局首頁>我要查詢>證明信息查詢,在證明種類下拉框選擇“車購稅完稅證明”,輸入車輛的車架號,點擊查詢即可。 文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九號) 《國家稅務總局 公安部關于應用車輛購置稅電子完稅信息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業(yè)務的通知》(稅總發(fā)〔2019〕5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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