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
2016年9月份稅務局在對某公司進行注銷前檢查時,發(fā)現(xiàn)該公司2014年度8月份將購入的一批已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辦公設備記入“管理費用”賬戶,金額達到160萬元,當時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辦公費 160萬元
貸:
銀行存款 160萬元
以上賬務處理屬于錯帳。
二、調賬:
(1) 調整2014年8月份12#憑證
借:固定資產-辦公設備 160萬元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60萬元
。2) 補提
企業(yè)所得稅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40萬元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40萬元
(3) 結轉損益調整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20萬元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20萬元
。4) 如需要補提法定盈余公積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2萬元
貸: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12萬元
三、解讀:
。1)“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是指企業(yè)對以前年度多計或少計的盈虧數(shù)額所進行的調整,以使其不至于影響到本年度利潤總額。
。2)“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主要調整的是以前年度的重要差錯,以及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既不是損益類科目,也不是權益類,它作為損益類項目的過渡性科目,其余額最終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
。3)“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的金額不體現(xiàn)在本期利潤表上,而是體現(xiàn)在未分配利潤中。
。4)“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最終結轉后無余額。
。5)“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不需要設置二級明細科目,使用一級科目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