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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稅務局關于稅費事項全市通辦的通告 為進一步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方便納稅人、繳費人、扣繳義務人自主選擇辦稅場所,持續(xù)降低辦稅成本,優(yōu)化稅收營商環(huán)境,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稅務局(以下簡稱清遠市稅務局)編制了《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稅務局全市通辦稅費事項清單》(以下簡稱《清單》,見附件),對《清單》內的涉稅(費)事項,在全市各辦稅服務廳實行稅費事項全市通辦,現(xiàn)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全市通辦是指在不改變主管稅務機關、稅收預算級次和收入歸屬的前提下,全市各辦稅服務廳為《清單》內的涉稅(費)事項提供全市通辦服務。納稅人、繳費人、扣繳義務人可自行選擇到全市任意一個辦稅服務廳辦理相關涉稅(費)事項。 二、《清單》包括信息報告、發(fā)票辦理、申報納稅、優(yōu)惠辦理、證明辦理等辦稅事項。清遠市稅務局將根據(jù)政策變化,動態(tài)調整《清單》并在門戶網(wǎng)站公布。 三、納稅人、繳費人、扣繳義務人在全市各辦稅服務廳辦理全市通辦事項過程中,應當依法履行相應的稅收義務。受理稅務機關應當依法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納稅人、繳費人、扣繳義務人的相關涉稅違法行為,由主管稅務機關依法處理。 四、納稅人、繳費人、扣繳義務人可通過清遠市稅務局門戶網(wǎng)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qysw/qysw_index.shtml)查閱《清單》和辦稅指南相關內容,也可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或到辦稅服務廳現(xiàn)場咨詢。 特此通告。 附件: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稅務局全市通辦稅費事項清單 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稅務局 2022年9月30日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稅務局關于稅費事項全市通辦的通告》的解讀 為便于納稅人和稅務機關理解和執(zhí)行,現(xiàn)對《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稅務局關于稅費事項全市通辦的通告》解讀如下: 一、公告的背景 為持續(xù)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同城通辦工作要求,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稅務局結合工作實際,在全面推行“非接觸式”稅費服務的基礎上,針對納稅人、繳費人、扣繳義務人線下跨區(qū)域辦理稅費事項的需求,進一步擴大稅費事項全市通辦的服務范圍,在全市各辦稅服務廳實行稅費事項全市通辦,以最大限度方便納稅人自主選擇辦稅場所為目標,進一步降低辦稅成本。 二、全市各辦稅服務廳全市通辦的具體內容 全市通辦是指在不改變主管稅務機關、稅收預算級次和收入歸屬的前提下,全市各辦稅服務廳提供《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稅務局全市通辦稅費事項清單》(以下簡稱《清單》)范圍內涉稅(費)事項的全市通辦服務,納稅人、繳費人、扣繳義務人可自行選擇辦稅服務場所!肚鍐巍钒ㄐ畔蟾妗l(fā)票辦理、申報納稅、優(yōu)惠辦理、證明辦理等稅費事項。 三、稅費事項全市通辦的具體實施 通告提示納稅人、繳費人、扣繳義務人可通過清遠市稅務局門戶網(wǎng)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qysw/qysw_index.shtml)查閱《清單》和辦稅指南相關內容,也可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或到辦稅服務廳現(xiàn)場咨詢。同時市稅務局將根據(jù)政策變化,動態(tài)調整《清單》并在門戶網(wǎng)站公布。 四、通告施行時間 本通告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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