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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河源市稅務局關于調(diào)整全市車輛購置稅征管單位及其職責的通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方便納稅人就近便利辦稅,國家稅務總局河源市稅務局決定調(diào)整全市車輛購置稅征管單位及其職責,F(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我市車輛購置稅征收實行“同城通辦”,在河源市登記注冊車輛的車輛購置稅納稅人,可自主選擇附件表格中任意一個辦稅服務廳或自助辦稅終端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和稅款繳納業(yè)務。 二、各縣區(qū)稅務局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單位的征管職責: (一)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業(yè)務; (二)車輛購置稅免稅、減稅申報業(yè)務; (三)車輛購置稅退稅業(yè)務; (四)車輛購置稅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等工作。 三、自2020年6月1日起,國家稅務總局河源市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不再辦理車輛購置稅業(yè)務。 特此通告。
附件:國家稅務總局河源市稅務局車輛購置稅征管單位辦稅窗口及自助辦稅終端布設情況一覽表 國家稅務總局河源市稅務局 2020年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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