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湛江市稅務局關于正常申報、暫不繳納社保費的溫馨提示
尊敬的繳費人:
為貫徹落實國家階段性減免社保費政策,廣東省階段性減免社保費的具體實施辦法即將出臺。現(xiàn)階段,為避免退費,建議用人單位按原做法正常申報,但暫不繳納社會保險費。實施辦法出臺后,用人單位繳費時可直接享受單位繳費部分減免,無需再次進行申報。對受疫情影響,用人單位無法按時繳納企業(yè)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個月內(nèi)繳費,期間不加收滯納金。
國家稅務總局湛江市稅務局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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