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濱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通知,繳存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時,不需提供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
記者從濱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該中心為提升群眾的滿意度,解決群眾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業(yè)務中存在的堵點和痛點問題,簡化材料,提高窗口的服務效率,自5月15日起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業(yè)務辦理要件的必要條件。職工申請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支取、貸款等業(yè)務時,只需核驗職工本人及配偶、擔保人等業(yè)務當事人身份證明材料原件,不再要求提供并留存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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