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6月20日),記者從義烏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為了保證資金平穩(wěn)運行,改善公積金貸款輪候情況,更好地維護廣大繳存職工的整體利益,義烏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有所調整,調整后的政策自7月1日起執(zhí)行。
確定個人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時,在原來根據借款人的公積金繳存情況、所購住房的狀況和價格、個人還款能力和信用狀況等要素綜合確定的基礎上,增加時間系數要素?少J額度的計算方法為:可貸額度=原可貸額度×時間系數。
時間系數的計算方法為:個人時間系數+單位時間系數(時間系數封頂為1),具體為:
1.個人時間系數:正常連續(xù)足額繳存時間小于等于12個月的,個人時間系數為0.3;繳存時間大于12個月的,以后每增加12個月,個人時間系數相應增加0.1。
2.單位時間系數:所在單位正常連續(xù)足額繳存公積金的,單位時間系數起始為0.3,每正常足額繳滿12個月相應增加0.1。單位未繳存或無單位的系數為0。
3.雙職工申請貸款的,時間系數可按就高原則確定。
4.異地調入的繳存人,依據轉移接續(xù)平臺提供的信息核定時間系數。
5.因職能調整,涉及撤并、更名的單位工作人員,單位系數按原單位延續(xù)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