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到的個稅返還怎么做會計分錄?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fā)〔1995〕65號)第十七條規(guī)定:對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付給2%的手續(xù)費?劾U義務人可將其用于代扣代繳費用開支和獎勵代扣代繳工作做得較好的辦稅人員。但由稅務機關查出,扣繳義務人補扣的個人所得稅稅款,不向扣繳義務人支付手續(xù)費。
如果是收到的個稅返還,可以這樣做: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yè)外收入——代扣個稅手續(xù)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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