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入的固定資產怎樣設置會計分錄?
固定資產不用做賬,只把租金做帳就行,借:制造費用-租金-每期攤銷額貸:現金(銀行存款)
固定資產是企業(yè)的勞動手段,也是企業(yè)賴以生產經營的主要資產.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yè)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房屋、機器、機械、建筑物、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
固定資產一般被分為生產用固定資產、非生產用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未答使用固定資產、不需用固定資產、融資租賃固定資產、接受捐贈固定資產等.
固定資產是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資產:
①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
②使用年限超過版一年;
③單位價值較高.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過2年的,也應當權作為固定資產.
租入固定資產有兩種情況:
1、經營性租賃,也就是付租金,取得使用權.不作為承租人的資產,租金按固定資產的用途計入有關成本費用中.借記"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
2、以融資抄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在租賃期內,應視同自有固定資產進行管理.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時,在租賃期開始日,按應計人固定資產成本的金額(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襲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中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費用),借記"在建工程"或"固定資產"科目,按最低租賃付款額,貸記"長期應付款"科目,按發(fā)生的初始直接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