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固定資產會計分錄如下所示:
①購置
I購入不需安裝的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
II購入需安裝的固定資產
i購入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ii領用安裝材料、支付工資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
應交稅金-增–進轉出
應付工資
iii交付使用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②投資者投入
借:固定資產(投資雙方確認價)
貸:實收資本
③接受捐贈
借:固定資產(單據金額+稅費)
貸:銀行存款(支付的相關稅費)
資本公積-接受捐贈非現(xiàn)金資產準備
遞延稅款(單據金額×33%)
注:接受舊的固定資產捐贈或投資,不在賬面反映折舊;若接受的捐贈或投資的固定資產含有原安裝成本應從原值中剔除,新安裝成本應加上。
④經營租入(見后)
⑤融資租入(見后)
⑥自行建造
I自營工程
i購入工程物資
借:工程物資(含稅金)
貸:銀行存款
ii領用工程物資
借:在建工程
貸:工程物資
iii領用本企業(yè)產品
借:在建工程 -自營工程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金-增(銷)
iv領用安裝材料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
應交稅金-增–進轉出
v支付工程人員的工資、福利費
借:在建工程
貸: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
vi輔助生產車間提供的勞務支出
借:在建工程
貸: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
vii工程借款利息支出(見借款費用)
viii交付使用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ix剩余工程物資轉作企業(yè)存貨
借:原材料
應交稅金-增(進)
貸:工程物資
A、在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前發(fā)生的試運行收支凈額計入在建工程成本
B、報廢或損毀時, 如工程項目尚未完工,凈損失計入在建工程成本;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或在建工程項目全部報廢或毀損, 凈損失計營業(yè)外支出。
II出包工程
i預付、補付工程款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ii交付使用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⑦無償調入
借:固定資產
貸:資本公積-無償調出固定資產(凈值)
銀行存款(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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