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關于發(fā)布第一批稅務行政處罰權力清單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6號 2018-06-15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第一批稅務行政處罰權力清單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10號)要求,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第一批稅務行政處罰權力清單》予以發(fā)布,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所屬國稅機構和地稅機構合并前也按本公告執(zhí)行。《甘肅省國家稅務局關于發(fā)布第一批稅務行政處罰權力清單的公告》(甘肅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5年第4號)、《甘肅省地方稅務局關于發(fā)布第一批稅務行政處罰權力清單和稅務行政處罰權力運行流程圖的公告》(甘肅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5年第1號)同時廢止。甘肅省各級稅務機關應當通過門戶網(wǎng)站和其他途徑向社會公開權力清單和權力運行流程圖。嚴格按照權力清單行使權力,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特此公告。
附件:1.第一批稅務行政處罰權力清單
2.稅務行政處罰權力運行流程圖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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